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129章 突围 (第2/2页)
。周天爵知道向荣乃是宿将,便拉笼向荣,弹劾李星沅“皆李星沅一人之过,彼不遑军务,惟事空谈”。 清军前线两位最重要的大将,乌兰泰与向荣,一个是汉人,一个是满人,各执一端,攻讦不休。前线将帅也隐然分为两派,一派支持向荣,一派支持乌兰泰。 面对太平军、黑旗军的突围,向荣和乌兰泰都认为要优先打击太平军。因为太平军已经建国称王,实力最强,威胁最大。而黑旗军遥奉太平天国年号,又放出风声,愿意接受招安,声称准备前往越南。 但如何对付太平军,向荣与乌兰泰有不同意见。 向荣认为,太平军向东北方向突围,目标必是桂林。桂林乃广西省会,桂林有失,一省震动。因此,必须尽快分兵前往桂林,确保省城重地。 向荣的主张,不仅正确于否,乌兰泰都要反对。乌兰泰坚持认为,太平军目标不明,最大的可能地去梧州府或平乐府。因此,清军应当紧随太平军,痛加追击。 两人争执不下,赛尚阿又远在柳州,难以约束这两个骄兵悍将。 最后,向荣以“将在外,君命有所不受”为由,径直带兵前往桂林。乌兰泰兵马不如向荣多,却也不甘示弱,带兵追击太平军。 向荣、乌兰泰分兵,造成清军兵力分散。赛尚阿身为钦差大臣,无力控制骄兵悍将,对二人的抗命束手无策,只得在事后追认两人的行动。 尤其是向荣,不给赛尚阿面子,令他大为光火。监军姚莹素来与向荣不和,也借机向赛尚阿诬陷向荣。 不久之后,乌兰泰在龙寮岭追上太平军。这部太平军由秦日纲统带,多为老弱妇孺,是太平军的后卫军。杨秀清把太平军精锐都派给萧朝贵的前卫军,令萧朝贵疾驰桂林。 秦日纲才能一般,疏于防备。乌兰泰带兵追上秦日纲的后卫军,派人乘夜夺占龙寮岭至高点,将太平军包围在山谷内。 太平军浴血奋战,但所部多为老弱妇孺,不敌清军。秦日纲只带数十人突围,两千多名老弱皆被清军歼杀。 清军一战歼灭两千多名太平军,这是从未有过的胜利。赛尚阿闻讯大喜,上书为乌兰泰请功,指摘向荣不服调遣。 太平军遭此大败,却也在客观上减轻了太平军的负担。因为清军所歼灭的两千太平军,大多都是老弱妇孺。 杨秀清闻讯大怒,暗中调兵遣将,准备阻击清军。太平军将士群情激愤,誓报龙寮岭之仇。 清军气焰大张,乌兰泰异常骄狂,力主乘胜穷追。赛尚阿也倍受鼓舞,“严督催剿,不得停留”。 不久之后,天降大雨。清军追击太快,后勤补给困难。乌兰泰异常骄纵,不顾清军粮食将尽,驱使部下继续追击。 结果,清军在大峒地区中伏。杨秀清布置周密,将清军先头部队团团围住。乌兰泰闻讯之后,不退反进,试图解救先头部队。 双方在大峒爆发一场血战。太平军以逸待劳,报仇心切。清军又累又饿,又突然遭到伏击,死伤惨重。 是役,广州副都统乌兰泰、天津镇总兵长瑞、甘肃凉州镇总兵长寿、河北镇总兵董光甲、湖北郧阳镇总兵邵鹤龄五位大员阵亡。其余被杀的副将、参将、游击、千总等军官不可胜数。 至于被杀的清军士卒,人数在三千人以上。 乌兰泰被杀,清军胆寒,只敢远远地尾随太平军,不敢再和太平军交战。 太平军摆脱了乌兰泰的追击,得以专心奔袭桂林。可等他们赶到桂林城下时,却发现清军技高一筹。向荣率领楚军已经提前赶到桂林城,接过了桂林城防。 向荣乃绿营宿将,能征善战。桂林又是喀斯特地形,易守难攻。太平军围攻桂林近一个月,破城无望。清军又从背后追了上来。 杨秀清见状,再次天父下凡,正式向洪秀全、冯云山、萧朝贵提出北上湖南、专意金陵。洪秀全等人只得同意,太平军遂引军北上。 向荣守卫桂林城有功,但朝廷却认为他与乌兰泰不和,对大峒之败负有责任。于是,向荣不仅没有被赏,反受了个革职留任的处分,赛尚阿也被降四级留用。 向荣一气之下,称病不出,躲在桂林城内养病。 此时,杨烜也率领黑旗军渡过浔江,准备南下前往木梓墟,与参谋长冯可钦会合。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相关推荐:【闪GO】花儿凋谢可却是迷人 , 在原地,等你 , 现代校园女孩生存实录/分高中大学职场阶段 , 逃出直隶 , 如何让女友舔她的jiejie(纯百/3P/骨科) , 快穿:疯批男主偏要疼爱我 , 喜欢不良这件事 , 小美人无奈委身老肥丑受孕生子 , 星际兽夫们:萌妻养成记 , 三世情缘 , 逼婚 , 美好人生与无赖路人的白烂日常 , 灿烂的星空 , 朝歌(1V1H) , 修罗场/火葬场/文件夹 , 与少夫人对食(百合ABO,当妓的天元) , 被疯狗强制日xue的日日夜夜 , 超凡大谱系 , 那些不为人知的小事 , 轻浪微微 , yin乱的游戏(高H/重口/简体) , 在网上勾引儿子的mama , 魔改小红帽 , 白眼翻不停 , 光与喑交集 , [强取豪夺]我入良夜 , 如狼似虎(h) , (穿书)星际女主上位史(简H) , [咒回] 教主只是想把你玩坏 , 【历史】大汉男儿yin荡志 , 青稞(禁忌 高H) , 壮受脑洞 , 退休百年,末世大佬被迫再就业 , 写点东西 , 双性人妻终获幸福 , 哀yin缠绵,刻骨铭心(BL,R18)